闽考委〔2012〕1号
福建师范大学,各市、县(区)自考办:
“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发展海峡旅游上升为国家决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为旅游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事业的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所以对福建提升旅游工作者的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据《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旅游人才培养重大工程提出的目标要求,为适应我省当前对旅游管理专门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升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福建省旅游局委托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开考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为福建师范大学。
二、考生已获得相关部门的各类证书可分别顶替考试计划中的指定课程。
三、首考时间为2012年4月。
四、省旅游局所属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为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和档案保管业务,考生可自主选择。
五、何时终止本专业的考试,由省考委与省旅游局共同商定。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自考办、主考学校广为宣传,并按要求积极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与旅游行业岗位证书顶替表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