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区)招考委,各有关高校: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需求的结构性变化,提高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的社会效益,增加自考生的备考时间,保证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江西省自考委决定,从2013年起,我省自学考试考试次数由每年3次调整为每年2次,即暂停每年1月自学考试。调整后的我省自学考试统一安排在全国自学考试每年4、10月统一考试中进行。
请各设区市、县(区)招考委、各有关高校做好本次调整的宣传工作和相关助学的准备工作,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解释、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确保自学考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