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公司的登记管理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公司的登记管理
公司登记是国家赋予公司法人资格与企业经营资格,并对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加以规范、公示的法律行为。《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登记分为: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也应当进行必要的登记。
相关文章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公司法人财产权 (2011-12-01 14:17:14)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复习:年度预算目标与目标利润预算 (2011-12-01 14:11:47)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复习:主要预算的编制 (2011-12-01 14:08:41) |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复习:利润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2011-12-01 14:07:10) |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复习: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2011-12-01 14:01:00)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 《中级会计实务》 (2011-12-01 10:30:30)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 《财务管理》 (2011-12-01 10:24:17)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 《经济法》 (2011-12-01 10:18:03) |
“五轮学习法”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进行时 (2011-12-01 09:59:12) |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复习: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职权 (2011-11-30 16:18:13) |